2017年3月2日上午9时30分,由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余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涉嫌危险驾驶等四个案件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时也是,全省首批认罪认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主审人为台江区法院副院长丁香珠
台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志宏出庭支持公诉
本次庭审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及多家新闻媒体。
整个庭审过程非常简单,4个案件庭审时间花不到一个小时。被告人无一上述。
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13年9月份,台江法院作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制度试点单位,并于2013年底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因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试点效果,台江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法院。台江法院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成立了由院长亲自挂帅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统筹规划本院的试点工作,并联合公、检、司单位出台了台江区《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试点工作的办法(试行)》。
刑事速裁程序与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
将刑事速裁程序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其成为一项重要环节,是响应中央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从2个方面来说
1
一方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前提下的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从原先的数个罪名、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等适用条件扩大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2
另一方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速裁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法院审理力量的配置。不仅注重提高审判效率,更加注重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益保障以及庭审后法官的法庭释法与法制教育工作。
同时,为了进一步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开展,台江法院还将继续改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全省首个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的作用,为选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被告人提供切实、有效、专业的法律帮助。
推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
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解决了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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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福州长安网《政务新媒体》小仙女
本文由台江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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